跟私募机构炒股合法吗?用私募机构帐号炒股可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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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私募机构炒股合法吗?用私募机构帐号炒股可靠吗这篇文章是网络上随机整理,不能保证正确性,不做投资参考,请谨慎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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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私募机构炒股合法吗?用私募机构帐号炒股可靠吗

跟私募机构炒股合法吗?我们先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前提条件:私募机构是否具备相关资质。如果没有,那么就不能参与股票交易。但是,如果有相关资质,那么就可可以做相关的投资工作。比如,私募基金管理人、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等。这些机构都有自己的投资平台,可以通过这些平台进行投资资。但是,由于这些机构的投资风格不同,所以在选择投资产品时,需要根据自己的风格进行选择。

一:跟机构合作炒股合法吗不可信,90%以上都是非法荐股。有可靠的合作机构。合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名单可在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期货业协会网站查询。
根据《证券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必须依法取得中国证监会的业务许可;未经中国证监会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
请投资者选择合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获取相关投资咨询服务,对各类“荐股”活动保持高度警惕,远离“非法荐股”活动,以免遭受财产损失。
二:私募机构炒股骗局新《公司法》施行之后,从股票发行的角度看,股份私募已经没有任何法律障碍。
第一,基本明确了私募的概念。“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新老《公司法》的陈述到此为止完全一致,不同处是后面一句话:老《公司法》的第七十四条规定:“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而设立公司。”新《公司法》第七十八条则规定为:“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向特定对象募集”,这就是私募,区别于“向社会公开募集”的公募及公开发行。此外,实际上新老两个版本《公司法》中的“发起设立”,从募集方式来讲也属于私募范畴。
第二,股份私募不必再经行政审批。 对老《公司法》作简单的归纳可以看出,无论是公司设立还是新股发行,公募由证监会批,私募由省级政府批。 新《公司法》彻底砍去了对私募设立的行政审批。从此,私募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就像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一样,只需要经过工商登记注册就行了;私募公司的新股私募发行也完全走向市场化。
第三,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门槛降低。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老《公司法》规定为1000万元,新《公司法》降低到500万元。许多原来由于门槛过高而无法发行股票的企业,因此而具备了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 正是因为蓄之已久,所以可以期望,由于新《公司法》打开了闸门,将会有大量企业以私募方式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在这一过程中及过程后,相当一部分中小企业将获得新的权益资本融通渠道。
所以有骗钱的也有不是骗钱的!
这个界定的话还是有不少难度的!还得看你的判断标准是什么了!
如果不是让你上当受骗,他怎么赚钱?如果有本事在股海里捞钱,又何必当私募?自己炒富自己,不是比什么都好,世上没有免费午餐。
做股票私募的都是骗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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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做股票私募的都不是骗子?
新《公司法》施行之后,从股票发行的角度看,股份私募已经没有任何法律障碍。
第一,基本明确了私募的概念。“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
司。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新老《公司法》的陈述到此为止完全一致,不同处是后面一句话:老《公司法》的第七十四条规
定:“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而设立公司。”新《公司法》第七十八条则规定为:“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向特
定对象募集”,这就是私募,区别于“向社会公开募集”的公募及公开发行。此外,实际上新老两个版本《公司法》中的“发起设立”,从募集方式来讲也属于
第二,股份私募不必再经行政审批。 对老《公司法》作简单的归纳可以看出,无论是公司设立还是新股发行,公募由证监会批,私募由省级政府批。 新《
公司法》彻底砍去了对私募设立的行政审批。从此,私募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就像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一样,只需要经过工商登记注册就行了;私募公司的新股私募
第三,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门槛降低。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老《公司法》规定为1000万元,新《公司法》降低到500万元。许多原来由于
门槛过高而无法发行股票的企业,因此而具备了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 正是因为蓄之已久,所以可以期望,由于新《公司法》打开了闸门,将会有大
量企业以私募方式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在这一过程中及过程后,相当一部分中小企业将获得新的权益资本融通渠道。
所以有骗钱的也有不是骗钱的!
这个界定的话还是有不少难度的!还得看你的判断标准是什么了!
和讯只是一个门户网站,私募应该是没有的,有的是产品。其中盈利如何只有自己试了才知道。本人认为做股票明确大势,了解个股的上涨原因加上有一定的预期,方可在股市长存。
所在跟你打电话,做股票的黄金的农产品的,千万不要理他们,把他们的号设入黑名单就行了
三:私募代客炒股合法吗2.私自代客理财行为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但目前在我国,这种做法至少是不受法律维护的。所以说,这种情况只要是正常的投资是合法的。
3.依照我国现有的有关法律规则,代客炒股理财可以经过合法的私募、基金公司以公募的方式中止,或者经过投资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研发的理财富品操作。假设是其他的机构或者个人代客炒股(无从业资质),固然可能(或可以)签署合同。
四:用私募机构帐号炒股可靠吗

本报

假净值、承诺收益、“募新还旧”……尽管在监管机构的严查之下,“假私募”“伪私募”已经较往年明显减少,但私募乱象仍然隐藏身边。

仅仅8月份以来,即有4家私募基金公司及其总经理被深圳证监局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所涉违规内容包括“募新还旧”、承诺本金不受损失及最低收益、未如实向投资者披露个别私募基金净值信息、私募基金产品募集完成后未按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未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对个别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等。

多位受访者告诉《中国经营报》

深圳证监局在官网发布监管通报,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认识风险,有效防范私募基金风险。在进行私募基金投资时,要遵守合格投资者要求,增强个人风险防范意识,谨慎核实私募机构信息。自觉抵制“高收益无风险”“快速致富”“**不赔”等噱头诱惑,保持头脑冷静,不受高收益诱惑而冲动投资。

假净值再现

8月份以来,多地证监局针对私募乱象开出罚单,仅深圳证监局即针对深圳飞马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马金控”)、深圳市财富森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富森林”)、深圳前海大概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概率资产”)、深圳嘉谟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谟资本”)4家机构及其总经理开出8份罚单。

其中,针对飞马金控的罚单指出两项问题:向投资者承诺本金不受损失及承诺最低收益,从事“募新还旧”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投资活动。

中璟资本管理合伙人李世华告诉

某头部券商资深人士高铭(化名)将私募机构违规承诺收益的原因概括为两点:一是基金管理人认为自己的策略非常安全,**不赔;二是小私募募资能力相对较弱,通过承诺保本甚至最低收益来吸引客户。

高铭进一步介绍道,承诺保本或最低收益,有些是口头承诺,有些是书面承诺。尽管当产品收益达不到约定要求时,私募机构可能会选择按照约定进行赔偿,以防止被投诉。但这种情况下,私募机构尤其是小私募,往往已经没有经济赔付能力,投资者损失大概率需要自行承担。

他同时提醒,市场“黑天鹅”事件难以预测,没有**不赔的项目,无论基金管理人经验多么丰富、投资策略多么稳健,都有亏损可能。承诺收益迟早会出事,收益承诺不可信。

相较于承诺收益,李世华和高铭均认为,违规“募新还旧”发生频次相对较少但性质更为严重。

李世华分析道,“募新还旧”存在接盘亏损基金的可能。当私募机构发行的产品出现较大亏损时,按照规定,私募机构不可再对该产品追加投资。但私募机构为了弥补亏损,可能会新成立一只产品,利用新产品发行募集的资金填补之前产品的资金亏损。此种情况一旦发生,投资者利益难免受损,且短期很难发现私募机构的违规操作。待投资者发现所投基金亏损严重并追究私募机构责任时往往已过多时,举证非常困难。与此同时,私募机构可能已经做了一份近乎完美的包装性后补手续,这会使得查处私募机构违规的难度非常大,如果无法做实机构违规,投资者损失通常需要自行承担。

另外,深圳证监局向大概率资产开出的监管函中提到,存在未如实向投资者披露个别私募基金净值信息的情形。李世华认为,基金管理人的业绩不理想,将对其后续募资和业务开展产生很大负面影响。因此,个别基金管理人为了后续业务的开展,选择铤而走险,向投资者披露虚假信息、假净值,以美化自身业绩。

高铭表示,假净值被发现的难度较大,由于股价每日变动,私募机构向投资者披露详细投资信息多以月或季度为单位。此时,投资者很难记住某一日收盘的具体股价,也就更难发现净值被美化。申请者往往在赎回产品时才能发现私募机构所披净值与真实情况不符,并且只有在真实净值与假净值差别较大时才能看出。

除承诺收益、“募新还旧”、假净值以外,深圳证监局在针对财富森林的监管函中提到,存在未履行谨慎勤勉义务、私募基金产品募集完成后未按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情形。

李世华认为,基金产品不按时备案,存在疏忽大意忘记时间的可能,但大多数情况下是因为某些方面不合规定而无法通过备案。比如,新募集资金进行“募新还旧”;募资金额不到位;投资人(主要是LP)间权利与业务不一致。当出现无法备案的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能抱着侥幸心理不去备案。而一旦私募基金未进行备案,投资人的利益即面临更大的受损可能。对于备案的产品,投资人可以更好查阅基金情况,否则就难以查起。

此外,嘉谟资本被指存在未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对个别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的情形。

高铭告诉

李世华则表示,私募属于风险投资,对投资人的资质要求较高。机构投资者净资产需在1000万元以上,个人投资者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单只私募产品起投点为100万元。当私募机构向不特定人群募集资金时,很可能未进行合格投资者认定,向不具备私募投资资格的投资人募集资金。由于私募基金投资风险较高,如果投资者财富积累有限且所投产品出现较大亏损,很可能对投资人生活造成较大影响,甚至影响社会安定。

谨防私募陷阱

日前,在深圳辖区组织开展的私募基金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培训上,深圳证监局传达了私募基金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三点监管要求,一是严抓内部管控,健全适当性管理机制;二是坚持“卖者尽责”,落实合格投资者要求;三是切实履行义务,提高适当性管理水平。

多位受访者告诉

尽管监管力度在增强,私募陷阱仍然不可忽视。深圳证监局在接受

深圳证监局在官网发布监管通报提醒广大投资者,切实增强防范意识,维护自身权益。具体内容如下:

遵守合格投资者要求。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应符合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等要求。任何“拼单”“凑单”、无需履行合格投资者评估程序、低于100万元投资门槛的私募基金投资行为均为违法违规行为,应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增强个人风险防范意识。投资者应自觉抵制“高收益无风险”“快速致富”“**不赔”等噱头诱惑,保持头脑冷静,不受高收益诱惑而冲动投资。不轻信互联网信息或陌生人电话,不直接向个人银行账户、不明机构银行账户、不明软件划转资金。坚持使用合法渠道投资,拒绝场外**。不参与

谨慎核实私募机构信息。投资者在进行私募基金投资之前,可通过登录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官方网站(www.amac.org.cn)“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信息”栏目查询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备案的私募基金产品的基本情况;或通过主动与私募基金管理人联系确认产品销售的真实性,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投资者如遇诈骗或发现涉嫌诈骗、非法集资等犯罪线索的,请收集保存证据,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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